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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原子筆也不行? 律師:恐涉刑法恐嚇安全罪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徐記宏 李讚盛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01 13:2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15:59

高雄跨年因為現場有多人喊出有人拿刀,造成民眾推擠多人受傷,當時還有一名女網友在直播留言說她弟弟被砍,員警第一時間也表示男子疑似持有一把6公分的水果刀,但後續向目擊者確認,改口是原子筆,烏龍一場。只是律師表示,爭吵過程拿出原子筆的當事者,恐怕觸犯刑法恐嚇安拿罪;留言的女網友,疑似散布假消息,也可依社維法,最重開罰3萬元。

圖/TVBS

 
跨年晚會一度傳出有人拿刀,現場警力也隨即將場面控制,把事發周邊的相關人等全帶離開現場。

現場民眾:「年輕人拿刀捏,好恐怖喔!」

根據警方調查,當時是一名頭戴白色鴨舌帽、穿白T短褲,年紀約20多歲的男子,與一名阿伯發生衝突,一開始警方說男子疑似持有6公分的水果刀,但在兩個半小時後改口,稱經過目擊者確認,男子拿的不是刀而是原子筆,一早元旦升旗時,市長陳其邁也再度強調是烏龍一場。

 
圖/TVBS

高雄市長陳其邁:「拿到了當時有民眾用手機攝影所拍攝下的相關的人事,那立刻的約談,然後釐清事情的真相,表示烏龍一場。」

說是透過現場周圍民眾拍攝的影片逐一過濾,確認男子拿的是原子筆,不過目前雙方當事人都還沒找到,而當時現場大家狂喊有人拿刀,造成群眾推擠受傷,結果是烏龍,是否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

電訪律師李茂增:「拿筆的那一個可能是涉及到刑法305條的恐嚇安全罪,至於一般的群眾的話,他們可能聽到就隨口喊出來,應該也不至於到有需要開罰的程度。」

圖/TVBS

引發喧然大波,當事男子恐怕會有刑事責任,不過在直播當下,還有一名女網友在直播聊天室,留言寫下我弟弟被砍了,若散布假消息,行為已經違反社維法,最重可開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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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筆#刑法#恐嚇安全罪#跨年#高雄#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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