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6)日下午2點30分,在台中市梧棲區發生一起舊物從天降的事件,年關將至、除舊布新,28歲的游姓男子在家中整理舊物,找到一個沒有要用的電風扇,將它直接扔到一樓,嚇壞51歲的羅姓男子,險些砸到他的車,他立即報案,後續警方認定游男行為已觸法,將依法舉發。
游男向警方表示,因大掃除整理家中雜物,才會丟電風扇到1樓,所幸並無傷及羅男和車輛,羅男也回覆將不提出「毀損告訴」。
警方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中,在道路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依規定舉發,可處1200元以上到2400元以下罰鍰,並加以男子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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