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附近,昨晚(12/20)下班時間,一名男子從斑馬線跑到大馬路上,還張開雙手示意車輛撞他,把路過的行人跟駕駛全嚇傻了,警方到場將人帶回派出所,他的行為已經違反道交條例,要是有蓄意衝撞的行為,恐怕還涉及,過失傷害罪。
民眾:「撞我啦。」
竟然要求路過的車輛撞他,經過的駕駛當然不敢大意趕緊放慢速度,行人也在一旁全看傻眼。
記者江昀蔓:「男子當時就在這條大馬路上跑來跑去,但其實這地方是內湖的重要道路,鄰近科學園區每到上下班時間都會有不少車潮,隨意跑過馬路的行為相當危險。」
事發在20日晚上6點多台北市內湖路上,男子當街上演脫序行為目擊民眾急忙報案,警方獲報到場把人帶回派出所他才稍微穩定情緒。
這才坦承日前跟女友吵架心情不好,但像這樣的故意行為恐怕已經違反道交條例78條,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可以開罰5百元罰鍰,如果有蓄意衝撞行為還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
民眾:「撞我啦。」
這回幸好後方車輛有先發現狀況,減速慢行才沒造成意外發生,否則要是行人衝上馬路導致追撞出了車禍,肇事責任到底誰對誰錯恐怕又會有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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