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家裡沒大人!男帶國中女友嘗禁果 「狂戰4次」下場慘了

編輯 楊惟甯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2/14 16:50
最後更新時間:2023/12/14 16:50
男子趁著家裡沒大人與女友發生4次性行為。(示意圖/shutterestock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楊姓男子,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還在就讀國三的A女,兩人進而交往成為情侶。去年底,楊男趁著A女「家無大人」之際前往拜訪,獨處的兩人一時天雷勾動地火,一共發生了4次關係,事後遭A女父母提告。桃園地院日前審結,認定楊男「1次1罰」,判處應執行徒刑8月,緩刑3年並交付保護管束,另得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楊男和A女成為男女朋友後,他明知對方未滿16歲,卻趁著A女父母外出時前去拜訪,雙方更一連發生了4次性行為。事後因初嘗禁果的A女神情有異,在父母的不斷追問下說出真相,楊男因而被告上法院。

雖楊男落網後,對於自己的行為均坦承不諱,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楊男為了滿足性慾與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且完成一次性交犯行後,目的已實現,之後卻再對同一名女子進行另一次性交行為,顯然是出於另一個犯意,且非單一犯意所為的接續行為。法官審酌後認為,楊男一共與A女發生4次性行為,應予「分論併罰」。


但考量楊男並無前科,是一時思慮欠周才會觸法,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合併應執行刑期為8個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要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未成年#國中生#國中女友#性行為#合意性交#桃園地院#性慾#情侶#交往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59

0.0721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