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46死主嫌遭獄友羞辱!沾經血衛生棉抹臉 還被痛毆

黃格格在獄中遭痛毆。(圖/TVBS)
110年10月16日,高雄市鹽埕區發生城中城火警,主嫌黃格格懷疑時任男友出軌,憤怒下把未熄滅沉香倒扣在皮沙發縱火後離開,最終釀46人死亡、43傷悲劇,黃女被判無期徒刑,她在台中女監服刑時,與吳姓獄友發生爭執,遭染有經血的衛生棉抹在臉上,還遭毆打,震驚獄所,台中地方法院依涉嫌傷害罪,判吳姓女獄友2個月有期徒刑。
和獄友起口角 慘遭羞辱痛毆
黃格格和吳姓女獄友起口角,於今(115)年3月9日晚上8點10分,吳女先使用沾有經血的衛生棉塗抹在黃女臉上,並徒手毆打她,導致黃格格頭部、胸部、手臂受有傷害。
吳女在事後坦承不諱,也有其他獄友作證,法官審酌,台中女子監獄受刑人懲罰報告表、訪談紀錄表、就醫紀錄、陳述書、監視器錄影畫面、告訴人傷勢照片等,判吳女2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
回顧這起事件,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在110年10月14日火災,造成46死、43傷慘劇,當時高雄地檢署雖依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主嫌黃格格;但高雄地方法院改依公共危險放火罪、過失致死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上訴二審,改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113年1月駁回,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