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59歲黃姓婦人,因不滿林姓員警處理案件的態度,多次向高雄市警局、刑事局、行政院人事總處等單位陳情,誣指林經常流連情色場所、亂搞男女關係,害林男被調動職務接受調查。但相關單位查證後,發現黃女的指控均非事實,林男則不忍了,決定予以反擊提告,檢方調查後,依誣告罪將她起訴。
40歲的林姓員警曾任職高雄市某分局派出所長,後轉至內勤督察組擔任警務員,負責人民陳情的業務。2021年12月,他因業務關係認識黃女,對方卻不滿他處理案件的態度,隨後共11次檢舉林男私生活不檢點、流連聲色場所、亂搞男女關係、性取向需就醫等,甚至指控林男有小三,害其被調職接受調查。
不過相關單位查證後,發現黃女的檢舉均非事實,未對林男進行後續懲處。林男也不滿自己遭人惡意攻擊,搜集資料後對黃女提告誣告。但黃女辯稱警方握有很多行政資源,抓到機會才會反撲,不能因為他檢舉陳情就被告。
檢方後傳喚黃女口中的「小三」,但女方卻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林男,檢方也依據警方等單位調查的結果,認定黃女的指控均為子虛烏有。檢察官綜合相關事證後,認定黃女有誣告的犯意,今偵結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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