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家長把剛滿月的男嬰,交給保母照顧,第二天家長傳訊息,說會提早接小孩,保母沒有回覆,家長傍晚5點52分抵達保母家門口,一直沒人應門,直到6點09分,保母騎車載自己國中的兒子返家,當事保母不斷向家長致歉,現在家長已經解約,而社會局會進行調查,保母把小嬰兒獨留家中若屬實,會開罰最高一萬五。
保母vs.男嬰家長:「我去接小孩課後回來,是我不對,因為我不知道你提早來接。」
保母不斷道歉,但家長無法接受,因為她外出,讓一個多月大的寶寶,獨自待在家中。
保母vs.男嬰家長:「(他才1個多月大,他哭會哭到臉發紫。)因為今天爸爸(丈夫),沒辦法接他下課,必須要我去接他下課。(那應該要先跟我告知,我住附近可以提早來。)」
一聽保母這樣說,嬰兒家長火氣更大。
保母vs.男嬰家長:「是我對不起,我就是去10分鐘(不只10分鐘,騎車不只10分鐘。)」
家長一肚子火,還報警處理,會這麼生氣,不是沒原因,高雄有家長,把剛滿月男嬰,交給保母照顧,收托時間到晚間七點,送托第二天,家長傍晚5點左右,傳訊息給保母,說今天可以提早,5點半至6點就會接小孩,但保母都沒回應,電話打過去也沒人接聽,家長5點52分抵達保母家,都沒人應門,直到6點09分,看到保母載自己念國中的孩子回來,家長才驚覺,光在門口等待的這20分鐘,小寶寶是沒人照顧的。
男嬰父親:「裡面的燈都是暗的,按了門鈴也沒有接,因為岳母有看到她是載著一個小童回來。」
家長還指控,保母還解釋,當時自己的母親在家中,孩子不是獨自一人。
男嬰父親:「你媽媽有專業保母執照嗎,媽媽又在樓頂到底有沒有人帶小孩,還是你帶著我的小孩上樓頂。」
記者vs.當事保母:「請說(你好請問是黃小姐嗎),(有沒有知道說)。」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保母獨留孩子的案子,我們社會局已經收到通報案,我們會接著進入調查。」
保母把托育的孩子獨留在家,若調查屬實,可罰3千至1萬5,並且要求限期改善,而男嬰的家長,已經退托解約,孩子暫時自己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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