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甩掉「行人地獄」稱號,政府於今年特別修法,針對駕駛不停讓行人加重罰鍰,不過其中也包含「行人闖紅燈」,若依規定走在斑馬線上,駕駛仍需禮讓否則就為挨罰。日前有民眾開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附近時,號誌剛轉綠就有一名男子闖紅燈,但他不只沒加快腳步還「邊走邊跳舞」,甚至對整排停等的駕駛比中指,看得大家全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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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警方網巡發現後隨即展開調查,調閱路口監視器後發現,這個月10日早上接近7點,該名男子於長安東路二段和復興北路口闖紅燈,慢速通過斑馬線還走邊跳舞、搖手,最後離開前再對整排停讓的駕駛比中指。而因這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警方將依法開罰,另就比中指部分屬公然侮辱,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但這部分目前未有人前來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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