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內埔一名鍾先生,喝酒後騎車回家,路上被員警發現「空氣中飄出酒味」,警察一路跟著他回家,還一度進到屋內,鍾先生確實有酒駕,酒測值0.36毫克,一審判有期徒刑5個月,二審卻逆轉,法官認定,警方盤查時「程序不合法」,判酒駕的男子無罪。
酒駕男子鐘先生:「如果說在外面我有違規,那我就認了啊沒有,警察在巡邏勤務,哪有人直接沒有(搜索)票,根本沒有這動作,看證件就要衝進去我客廳了。」
鍾先生就是騎著這輛摩托車,晚上8點多,在朋友家喝完酒,準備回屏東內埔家中,路上遇到警察,被員警一路跟回家。
酒駕男子鍾先生:「到後面他說他有聞到酒味,沒有攔查的動作,也沒有開警鳴器,這樣怎麼說是他有值勤呢,而且我沒有違規,根本沒有照程序走,他也依法不合理。」
控訴員警推開家門到屋內,就為了查酒駕,鍾先生當時酒測確實0.36毫克超標,但他認為,警察取得證據不合法,怎麼說「因為空中有飄酒味、行車不穩」,就依公共危險現行犯攔查,當時一審判鍾先生,有期徒刑5個月,他決定上訴二審。
內埔分局第四組組長黃堂益:「員警執行取締酒駕蒐證過程未盡完備,未獲法院認可部分,警方會持續精進的執法技巧與蒐證程序。」
二審大逆轉,因為法院認為,警察是「單純主觀上懷疑」才發動盤查,當時鍾先生平安到家、沒發生車禍,並非「不能安全駕駛」,法官認定攔停要件不足,以程序不合法,判酒駕的鍾先生無罪。
其他民眾:「只是因為法律程序上哪個的錯誤狀況,就可以這樣脫罪,我覺得某程度來講應該是有罪,酒駕如果是事實本來就不應該發生。」
其他民眾:「我為了抓非法警察就去非法做這樣的事,這樣其實也是不對的,民眾自己也要知道酒駕就是不能上路,我覺得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
政府狂喊「酒駕零容忍」口號,說要杜絕酒駕,但法院的判決,卻打擊警方的主動攔查,不過員警在攔檢、盤查前,就要照法規程序,無故攔停或無差別酒測,只會引起民眾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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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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