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中和分隊,一名小隊長跟隊員,在分隊的停車場租了一個車位,卻輪流將自己的4輛特斯拉充電,再出租到網路平台賺外快,竊取公家用電約1年左右,消防局接獲檢舉、調查屬實,將兩人移送地檢偵辦,各記1大過1小過處分。
投訴人:「和幹部一起投資,買三台還四台特斯拉,跟外面租車業者合作,租給一般的民眾,做共享汽車的生意。」
媒介就是這個,專門出租特斯拉的網路平台,依照型號租賃時間來計算費用。
投訴人:「偶爾還會一次三輛同時充電,用公家的電做自己的生意,連民眾取車都去消防隊取,我是沒有看過這麼離譜的啦。」
不過兩名消防員辯稱,他們都有繳停車費不是竊電,但輪流充電已經超過合理使用範圍,還是被依法送辦。
對此新北市消防局回應,接獲檢舉後行政調查屬實,分別祭出1大過1小過的行政處分,並調整單位。
只是為了斜槓賺外快,被私用的那些電,累積的電費恐怕很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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