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一名李姓女校友,因時常在校園放養狗群、餵養犬隻,被學生及附近住戶暱稱為「狗后」。不過今年7月開始卻接連傳出犬隻追逐傷人事件,其中有2人遭狗追逐被咬傷、褲子也破了,受到不少驚嚇。李女行為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稱縱容動物嚇人,經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審理後,判處罰鍰8千元。
先前李女就因為其帶著狗狗去政大校園,犬隻咬傷民眾的右小腿,被挨罰2千元,今年7月6日上午5時20分及20日上午6時45分,又有劉姓、陳姓民眾,因遭李女攜帶的多隻犬隻追逐而受驚、咬破褲子、咬傷。法院勘驗相關影像,確認李女攜帶的犬隻,並未繫牽繩,也沒有戴上嘴套,放任犬隻在政大內自由活動。而李女作為犬隻占有人,也占有該動物之危險,負危險源監督人的責任,不過李女卻沒有任何防制犬隻侵擾他人的措施,有消極容認犬隻嚇人之意,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第3款縱容動物嚇人要件,依法判罰鍰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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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姓女子還被控訴在7月7日、28日、29日、30日、31日涉嫌縱容動物嚇人部分,由於這幾日僅有監視器畫面截圖,並無任何筆錄或動物滋事紀錄單可佐證,而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截圖,只有李女攜帶多隻犬隻前往政治大學,並沒有他人遭追逐受驚嚇的畫面,無法認定有嚇人行為,諭知不罰之。另外對於李女攜帶的犬隻,法官認為目前也沒有證據證明仍存在,為避免執行困難,諭知不另為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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