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過頭了!高雄市新興區昨(8)日接獲民眾通報,七賢一路與洛陽街口有追撞交通事故,員警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經了解後,疑似追撞車主因對向駛過車輛的改裝車燈太刺眼,未注意到前方停等紅燈的另一輛自小客車,於是造成追撞,詳細原因還有待警方釐清。
而車禍事發原因是否與對向車輛改裝車燈所致,須待警方持續調查釐清,若確認屬實,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將處新臺幣1200-3600元罰鍰。
新興分局提醒,車輛行駛在沒有路燈或車流稀少的路段,或是在郊區或視線不良地區行駛時,可適當的開啟遠光燈,但無上述情形違規使用燈光則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亦會針對此類違規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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