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對廖姓夫妻,先生患有先天性腦麻,平常需依靠輪椅,今天(11/6)他們到台中市府,廖先生一路用爬的,爬進市府陳情,因為他輪椅多次在社區遭亂移動,希望能增設監視器。
市府人員:「廖先生我是社會局的,我們坐輪椅。」
市府社工警衛上前,不斷勸他先起來。
3、4個人協助攙扶,讓廖先生坐到輪椅上。廖姓夫妻日前指控,社區管委會不讓他們把輪椅放在自家停車格,雖然5月區權會通過,讓他們可以停放輪椅,但是輪椅不只一次被亂移動,害廖先生跌倒受傷。
投訴人廖太太:「一直被移動到底目的是什麼,我並沒有擋到其他人的位置,我在我自家停車格上,是沒有辦法嗎。」
腦麻患者廖先生:「都是按照規約走啊,可是我們真的不方便,對,弱勢團體,你要我們不方便的是按照規約,我們其實也沒有違規什麼的。」
他們希望社區停車場,能在身障車格裝設監視器,而都發局跟社會局也多次前往現場勘查,不過若是想設置監視器需要請管委會,透過區權會詢問其他住戶意見,但會議中,多半住戶不贊同用社區的經費,替他們設監視器,目前也建議他們自行裝設網路攝影機,或是在輪椅設小型攝影機,確保自身權益不被侵犯。
住宅處公寓大廈管理科正工程司林宏全:「它可以把它規定說這個部分排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8項,不是修條例規定,是修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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