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今年2月份,到高雄地方法院開庭,當法警要求她將背包,放進X光機輸送帶檢查時,她不僅拒絕配合,還當場辱罵法警不雅字眼,胡亂指控遭性騷擾。
民眾:「公告就是沒有,我沒有陳情沒有抗議呀。」
男子穿著選舉背心,準備進到法院裡被法警警衛要求要把背心脫掉再過X光機,他不願配合,在門口僵持許久。
警衛:「不行的話就請幹部出來。」
其他民眾(非當事):「要遵守這個規定啦要遵守規定啦,這是我們國民的素養啦,你那個現金金子經過(傳輸帶)也不會不見啊,短短的時間而已呀,就如果不檢查的話,我們會覺得那是有問題的。」
大多數民眾都認為,本來就要乖乖配合才能保障其他人,進到法院的人身安全而女子失控辱罵法警,事後被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後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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