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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母親被撞飛喪命 兒子蒐證要真相討公道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張崇閔 江俊彥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11 19:48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1 19:48

雲林斗六一名60歲婦人,騎腳踏車要回家,遭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高速撞擊下,人被撞飛,跌落水溝喪命。沒有撞擊過程的紀錄畫面,家屬仔細尋找線索,要替被害人討公道。

圖/TVBS

 
監視器左上角,婦人騎腳踏車轉彎之後往前要回家,消失在畫面當中。緊接著第一台機車經過,後方又有第二台,白色休旅車。第三台是機車,也就是肇事車輛,機車疑似要超車,騎到了邊線之外,下一秒,在鏡頭外撞上了單車騎士。

嚴重的撞擊力道,單車輪子歪了,騎士是60歲的張姓婦人。肇事的是這輛藍色擋車,騎士是19歲的吳姓男子。事發在7月14日傍晚五點多,雲林斗六重光北路,家屬指控騎士快速飆車,後方追撞,害人喪命。認為警方蒐證不夠仔細。

婦人兒子:「為了超車或者是說閃車然後去撞到,都沒有積極去找(事證),也沒有扣留機車的行車紀錄器。」

 
斗六副分局長林清豐:「全案警方皆依A1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處理。」

圖/TVBS

警方表示,騎士的行車紀錄器沒有畫面,後方白色車輛並沒有錄到。

車禍沒有撞擊過程畫面,兒子自行蒐證找線索,要替媽媽討公道。他以當時照片證明,機車旁邊一條黑色弧線,從邊線外延伸ㄉ到邊線內,認為撞擊點在路肩。

家屬還推算,機車2秒行進60公尺,質疑速度破百。

圖/TVBS

婦人兒子:「重點是這輛飆車的機車,騎到路肩以後他看到被害者的單車,還有60公尺他居然都沒有煞車,沒有做迴避直接撞上去。」

婦人住在事故現場附近,當時從竹筍加工廠下班要返家,離家4-500公尺的距離,永遠回不了。

 
家屬氣憤肇事者未道歉,也沒有賠償誠意,調解會對他們只是二次傷害,檢方以過失致死起訴,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失去家人的傷痛,他們認為這樣騎車根本是故意重傷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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