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中午騎車出門,經過汐止新台五路時,被前方轎車擋住去路,年約60歲的他,就怕「超車」發生危險,選擇等「前車」動了,他再移動,沒想到停等18秒,被警方科技執法鏡頭捕捉,開處「臨停紅線」的罰單,他指控根本沒下車,怎麼算停車?

當事騎士張先生:「前面那個,那個白色車,已經快啟動了,我如果等它啟動以後我再往左邊看,我會覺得比較安全,我不是年輕人,我也沒有辦法說,馬上就反應就是轉過去啊或怎麼樣,所以我一定會先停下來先看一下。」

當事騎士張先生:「所謂的機車臨停,我也沒有離開車子,我也沒有停車的意願和意思,而且我安全帽也戴著,我雙手也在把手上面,怎麼去判斷說,我是要停車。」
記者李潔:「為了避免車輛違停,造成交通壅塞,從110年開始就已經展開科技執法,因此汽機車經過這個路段,不論是什麼原因,就算是只有一下下,停在紅線,只要停下來就會被開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