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69歲李姓人夫日前前往土城一間按摩館消費,因而看上一名小鮮肉按摩師,並提出包養意願,條件「每月4萬見面四次,一次最少3小時」。按摩師拒絕後,李姓人夫竟開始瘋狂傳訊息騷擾,甚至在網路上發現對方曾和外國人拍攝性愛影片,以此威脅並和按摩師說「不能忍受對我有差別待遇,向警方舉發你」!因此行為已觸犯《跟騷法》、擔心危害生命安全,按摩師憤而對李姓人夫提告,新北地方法院也於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兩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李姓人夫於按摩店遇上該名按摩師後有了好感,多次示好但都被對方拒絕,之後無意間在付費成人網站上發現,對方竟曾和外國人拍攝性愛影片供民眾瀏覽,因此不滿。同年11月,李姓人夫開始頻繁傳訊息騷擾按摩師,表示不能忍受他對外國人和自己有差別待遇,還說「我想吃掉你」。眼看對方不予回應,李姓人夫開始威脅要向相關單位舉報,並開出包養條件「每月4萬見面四次,一次最少3小時」,強調按摩師若同意此條件,之前的事將當作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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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李姓人夫這行為,已讓按摩師感到恐懼害怕,嚴重被騷擾,因而向警方報案提告,員警依法受理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也於調查後將他起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李姓人夫坦承犯案,表示是自己一時失慮才會這樣,相當懊悔,並已和按摩師調解支付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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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法官認為,李姓人夫積極彌補被害人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且對方已撤回《跟騷法》這部分告訴,同意讓他從輕量刑。法官審酌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李姓人夫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兩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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