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大甲區發生一起移工酒駕的案件,2名越南籍移工酒後,開心地騎著電動車上路,一路搖搖晃晃,被巡邏的員警發現,趕緊上前攔停,發現兩人酒測值超標,涉及公共危險罪,兩人本以為罰罰錢就沒事了,沒想到下秒被員警「上銬逮走」,移工看傻眼,還說:「比越南還嚴格」。
後續2人被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大甲分局大甲派出所所長李建興表示,酒後騎乘微電車上路,酒測值超過0.15MG/L,就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處1200元到2400元;拒絕酒測則依同條第三項處4800元,同樣都必須當場禁止駕駛且車輛移置保管;另外酒測值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開單舉發,也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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