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7歲童星王欣逸因出演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迅速走紅,此後戲劇、廣告邀約不斷,2008年憑藉《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電視金鐘獎戲劇節目男配角獎,怎料,卻誤入歧途加入幫派,2016年捲入殺人案,遭判17年定讞,卻因為未到案被通緝,而他2004年曾在節目中透露,在學校沒有朋友,甚至被同學欺負,恐怕正是因為這些經歷,讓他鑄下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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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逸小小年紀爆紅,但在學校並不怎麼受歡迎,2004年他曾在《康熙來了》節目中提到,與班上同學相處得並不好,經常被挑釁、處處針對,「他們下課都挑釁我,然後跑到我面前說打我啊…還拿鉛筆打我頭」。
當被主持人小S問到有沒有朋友時,王欣逸立刻回答「有」,但隨後想了又想,則落寞表示「沒有朋友」但有「徒弟」,不免讓人聯想是在暗示未來發展。
王欣逸出身隔代教養家庭,由奶奶撫養長大,為了貼補家用,年僅7歲就出道,參與多部戲劇演出,據悉,在他升上國二時,阿嬤因病去世,加上適逢叛逆期,深受打擊的他,受友人影響加入竹聯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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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王欣逸為幫朋友出氣,與多名同夥持鐵棒、鋁棒、西瓜刀等兇器追砍李姓少年等人,其中,李男陣營的曲姓少年重傷昏迷,被依「殺人未遂罪」聲請羈押獲准,隔年曲姓少年身亡。
一審判決出爐,王欣逸遭判有期徒刑15年,案件上訴後,他卻棄保潛逃,二審加重判刑17年,他因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今年8月29日最高法院維持原判,17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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