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5)日發生縣長周春米服務處遭人丟撒冥紙、張貼恐嚇字條事件,起初以為是遭人恐嚇,經查發現,為一名約60歲的黃姓男子與鍾姓女子的經濟及感情糾紛。目前涉案男子黃嫌已遭逮捕,檢方訊後恐嚇危害安全及跟蹤騷擾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屏東縣長服務處於8月15日下午遭人丟撒冥紙,由於涉及地方首長人身安全,警方不敢大意,立即通報地檢署後,由主任檢察官劉修言、檢察官廖期弘偵辦,經指揮屏東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屏東分局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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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黃姓男子不僅在縣長周春米服務處丟撒冥紙,同日下午也於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瑞光路、和平路、勝利路及青島街上數間卡拉OK店、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等13處撒冥紙及張貼恐嚇言論字條。初步了解,為黃男與鍾姓女子因經濟及感情糾紛生訟。
由於黃嫌張貼寫有讓鍾女農曆七月選擇子彈、炸彈等加害於生命、身體安全等恐嚇內容的手寫A4紙張,並在各該處所丟撒冥紙,使鍾女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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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屏檢認為,「冥紙」在台灣民俗上代表死亡、晦氣、家中有人死亡之意,具警告意味,若非因祭祀或習俗,且於雙方具有對立糾紛情形下,直接在他人住處或營業場所拋撒大量冥紙,足使人與遭受不測致死亡意象產生連結,於現今社會生活中已屬一般通念。觀察黃男行為,顯藉由丟撒冥紙舉動,用以傳遞恐嚇訊息。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男涉有恐嚇危害安全及跟蹤騷擾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犯行之虞,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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