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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未踩在斑馬線遭撞 駕駛無視「帝王條款」下場超慘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11 12:57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11 12:57
汽車駕駛未禮讓未走斑馬線行人,不慎撞上。(圖/TVBS)
汽車駕駛未禮讓未走斑馬線行人,不慎撞上。(圖/TVBS)

交通新制「駕駛未停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自6月30日上路後就被不少人稱為是「行人帝王條款」。高雄市(10日)清晨發生就一起「行人帝王條款」的交通事故,據悉。汽車駕駛未注意走在斑馬線旁正穿越馬路的男子,不慎撞上,導致路人受傷送醫。現在駕駛可能要依違反「行人帝王條款」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另外還要加上同條第4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以罰鍰。

駕駛不禮讓行人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圖/TVBS)

 

更多新聞:別再現行人地獄!1個月舉發近5千件 新北警:死傷較去年少

這起行人遭撞事故就發生在(10日)上午7時41分許,位於楠梓區興楠路與常德路口,一名30歲韓女駕車從興楠路151巷南向北左轉興楠路時,未注意到在斑馬線旁正穿越馬路的18歲鄭姓男子,迎面撞上,導致鄭男手腳擦傷,所幸送醫檢查無大礙。
鄭男手腳擦傷,所幸送醫檢查無大礙。(圖/TVBS)


 
更多新聞:穿梭車陣嚇壞駕駛! 2歲男童雨天在馬路上閒晃

初步調查,汽車駕駛無飲酒情事,不過事發原因疑似韓女左轉時未注意路口徒步穿越馬路之鄭男,詳細肇責仍需調查後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事後警方也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未停讓行人」,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另同條第4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至36000元罰鍰。

對此警方提醒,車輛行經路口前,應先在停止線前減速,注意往來人車,遇有行人穿越馬路時,務必暫停並與行人保持3米以上距離,確保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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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行人地獄#帝王條款#行人#斑馬線#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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