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國小一名男童於2020年排球課程結束後,因看見五樓圍牆旁堆滿桌椅,一時好奇爬上往下看,不料重心不穩直接墜落至1樓,導致全身多處骨折。家屬對於校園未妥當管理與設置,向法院求償141萬4696元,經判決,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於今(18日)二審出爐,確定國賠60萬3944元。全案確定。
對此,國小方表示,圍牆高度已達132公分且高度已在成年人腰部以上,符合法定規範。另外,女兒牆旁擺設的桌椅,上方有擺放桌墊及小型盆栽,主要為美化裝飾環境,很顯然並非攀爬使用,認為在管理上並沒有疏漏。男童家屬對此感到不滿,堅稱校方牆壁高度不足且欄杆上的鐵條縫隙過大,另也質疑女兒牆旁的課桌椅導致圍牆高度不足以防範,更成為學生可能攀爬的橫條,因此請求國家賠償141萬4千696元。
新北地院經判決,認定男童並非被他人推落或自行攀爬到洗手台,因男童也坦承自身爬上課桌椅且已有相當認知,因此判定男童需付五成責任;而校方在管理課桌椅部分有疏失,導致圍牆高度不足施工編規定,經計算,認定校方應賠償男童60萬3944元。 對此,校方上訴,不過高等法院認定兩方皆有過失,因此判定國小賠償60萬3944元,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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