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殺害才剛出生的女兒還遺棄,這名媽媽現年33歲,曾經離過婚,跟前夫生有2個孩子,都歸前夫照顧,她自己租屋獨居2年多了,由於從事的是底薪不高的服務業,工作不穩定,疑似因為男友及家人不理,鑄下大錯。

33歲的她,屏東人,曾經離過婚,與前夫生有2名孩子,都交給前夫照顧,她自己一個人租房子獨居,從事服務業,由於底薪低,工作十分不穩定,竟然涉嫌將才剛出生的女兒殺害遺棄。

女嬰媽媽並非身心障礙者或社會處的關懷個案,疑似工作不穩,男友不理睬,家人也不管,她才一時想不開,社會處已經緊急安置,被依殺嬰及遺棄致死罪逮捕,檢方考量他才剛生完小孩,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

屏檢主任檢查官魏豪勇:「選擇侵害最小性的替代方案,原則上是讓被告戴上電子腳環,確保被告沒有離開限制住居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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