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女子,違規過馬路,遭兩輛車「連續撞擊」、傷重不治,雖然死者未依號誌過馬路,但駕駛還是要注意路況,釀成車禍,恐怕也有肇事責任,因為剛上路的交通新法規定,行人違規也要禮讓,但如果行人綠燈期間,邊走路邊滑手機、甚至突然停下來,也沒有違規。
被合力救援這名女子恢復意識,救護人員立刻把人送到醫院急救,但最後還是宣告不治。
事發在1日晚上八點多新北市樹林,死者是37歲賈姓女子,當時正要去工廠上班,違規穿越馬路連續被兩輛轎車撞上,釀成死亡車禍,兩名駕駛都沒有酒駕,肇責還要釐清,但交通法規新制上路,路人違規一樣得禮讓,否則恐怕還是有肇事責任。
一名男子馬路過沒幾步,突然停在路中間。
駕駛vs.乘客:「他在幹嘛啊,叭。」
對方停著不走,駕駛也不敢從他前面穿越,就怕要掏出6000元繳罰單。
回到這處捷運南京復興站旁的路口,車流量相當大,路人沒有走車也不能走,雖然是不是對方身體不是,或是行動不便才會半路停下來,但行人這樣無法可罰。
記者郭穎:「6月30日開始,未禮讓行人的罰則加重,但被視為是帝王條款的升級版,因為只要是路人在移動的時候,走在斑馬線上,或者是沒有移動,只要是綠燈狀態,通通都不算違規。」
根據法規行人未依號誌過馬路,或是不走斑馬線都是罰600元,但汽機車駕駛還是得讓,否則就是挨罰最高六千,有人覺得不是很合理。
專家說確實有些規定值得討論,但行人可能也有隱性需求,可能會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違規,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可以有庇護島,讓行人分段過,有些老人一次走不完。」
新規上路民眾要習慣,恐怕還得花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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