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役軍人小志(化名)性騷未滿18歲的女車友小美(化名),不但趁西子灣車聚襲臀2次,跟小美在民宿陽台獨處時,還做出強吻、襲胸、侵犯下體等舉動,之後更傳了多句鹹濕訊息,讓女方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憤而提告,小志也被判刑7個月、拘役30天。
根據判決書,小志2021年間於西子灣的防波堤車聚,當時他趁小美聊天時,竟伸手觸碰女方臀部,之後又趁小美從重機下車時,故意扶助對方臀部,成功騷擾2次。
之後眾人又到屏東某間民宿聚會,凌晨剩兩人單獨在陽台,小志不但強吻、襲胸,甚至將手伸入小美私密處,礙於小志是現役軍人,又怕對方身上有利器,小美不敢反抗,當下只能裝沒事躲進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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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則表示,被告現役軍人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為30萬元,此部分定讞,另被告主張強吻為性騷非猥褻,法官不以為然;最後考量雙方和解,法院依2宗性騷、1宗強制猥褻罪,判刑7個月及拘役30天,被告也被汰除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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