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苓雅區,一名員警發現有轎車疑似酒駕,對方拒檢逃逸,追捕過程中,員警撞上一輛計程車摔斷手。事發後警方仍然逮捕到駕駛,確認他有酒精反應,不過只有0.14毫克,未達公共危險標準,其實只會勸導,但他拒檢逃逸,算一算有10件交通違規,最重要被罰10萬多元。
轎車一路狂飆,警察鳴笛追上去,但一路都是紅燈,突然,在十字路口出現一輛計程車,雙方都來不及閃,撞了上去。
計程車司機:「都直行啦,他是紅燈我綠燈啦,他有鳴笛,聽到聲音來不及就撞到了。」
其他員警:「他們兩個好像有點喝酒要上車,疑似酒駕,對要把他攔查做確認,我們兩個就拆開,他就打給我說在哪裡發生車禍 就趕快趕過來。」
兩位員警在高雄中華和四維路口就鎖定疑似酒駕的駕駛,沒想到他拒檢逃逸,警方事後仍然追捕到他,果然有酒駕,酒測值0.14毫克,其實只會勸導不會罰,不過拒檢的帳都要算清楚,包含闖紅燈 無照駕駛 危險駕駛和拒檢逃逸等10件,最重可能挨罰10萬4千多元。
成功派出所長方哲雄:「坦承渠為駕駛人,惟對於相關違規行為,均辯稱忘記了,現場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未超標。」
28歲張姓駕駛因為喝酒上路,心虛想逃,原本只會罰罰錢、勸導就沒事,這下害的員警摔斷手,還有多達10件交通違規罰單,無辜挨撞的計程車賠償,可能也要算在他頭上。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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