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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護毒子!安毒夾腋下拒檢 台南3所長搜索挨告

記者 林炫均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6/08 14:36
最後更新時間:2023/06/08 14:36
護毒子奪藏毒包,3所長搜索反挨告。(圖/TVBS)
護毒子奪藏毒包,3所長搜索反挨告。(圖/TVBS)

台南一名39歲的梁姓毒蟲,今年3月期間因交通違規遭安平所林姓所長攔下,面對員警盤查,梁男堅持要等爸爸到場,才願意開包包受檢,但梁父到場,和員警一同目擊兒子包包內有注射針筒,梁父嚇得抽走包包夾在腋下,林姓所長則呼叫其他2所長到場幫忙,訊將父子依毒品罪移送。但父子倆不甘心,指控3所長違法搜索,法院也認定適法有誤,現在3名所長將在7月到地檢署接受調查。
 

梁父把藏毒包搶走夾腋下。(圖/TVBS)

 
事發於今年3月,當時安平所的林姓所長執行巡邏勤務,在路口發現梁姓毒品列管人違規右轉,攔停盤查,但梁男先是以電話聯繫父親,還向員警說,只要爸爸到場就給查包包,梁父隨後抵達,警察與父子3人一同檢視包包,結果一開發線裡面竟放有注射針筒,梁父護子心切,一把將包包奪走夾在腋下,不讓員警繼續查看。
 
林姓所長當下認為梁父可能有湮滅證據之嫌,呼叫華平所高姓所長、育平所吳姓所長到場支援,討論後決定依《刑訴法》131條進行「無搜索票執行搜索」,查扣安非他命一包、毒品吸食器和注射針筒,訊後將梁姓父子2人,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因沒有搜索票搜索,警方也依規定通報給地檢署。
 
但父子倆不甘,認為警方搜索無理提告,台南地方法院也以「警察發動逕行搜索,客體限於『處所』,適法有誤,予以撤銷」,裁定駁回,台南地檢署也認為3名所長有違法搜索之餘,以他字案偵辦,7月將通知3名所長到地檢署接受調查。
 
 
法院認定檢方適法有誤。(圖/TVBS)

對此,主管機關台南警四分局表示,肯定3名所長積極查緝毒品,後續也依法報請法院核定,後續也會啟動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提供協助及委任律師事宜。未來除持續精進員警執法技巧外,也要求處理任何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並注意執法程序,以維護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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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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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警方#違法搜索#警察#毒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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