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處賣場的停車場發生糾紛,雙方為了婦幼車格起爭執,一方指控另一方,佔用婦幼車格,但車上根本就沒有載小孩,兩名男子大聲怒吼,引起圍觀;記者實際回到現場直擊,的確有許多民眾帶了證,卻沒載孕婦或小孩,交通局表示,這樣的行為已涉違規,可開罰最高1200元。
藍衣男vs.銀車車主:「車上沒有小孩,我現在停進來,我沒有要跟你吵架違規違規,哪有什麼吵架不吵架的啦!」
藍衣男子指控,銀車內沒載小孩,還違規佔用婦幼車格,他情緒激動,一旁的親友也勸不住。
其他家長:「沒證你也不能怎樣,我們是都一定會放啦,可是你也可以檢舉他,會罰款!」
其他家長:「有帶小孩才會停,沒帶小孩不會停」
狂怒吼,戰火一觸即發,就怕兩人真的當場動手,這起糾紛發生在4日,高雄一處美式賣場,正值周末車位停得滿滿滿,兩家人為了婦幼車格,當眾大吵,引來其他消費者圍觀,實際上來到事發地點,粉紅色車格內,的確有人擋風玻璃沒有婦幼停車證,但也有人帶了證,卻沒帶孕婦或小孩。
未載孕婦或兒童者:「如果他們有要停,我們就會讓他停了,我們不是那個啦,大家都是出來買東西而已!」
高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依照停車場法32條,這些專用格位的使用,必須要載有孕婦或是6歲以下的兒童隨車的時候,才能夠使用這樣的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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