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房東花120萬全新裝潢套房,以月租1萬5租給女房客,結果對方沒有按時繳錢,欠了9萬5房租,還瞞著房東,天天開伙接外送單賣早餐,把冷氣、地板弄得都是油煙,遲遲沒有清理,重新整修粗估至少要40萬。
房東曾小姐:「它這邊所有東西全部都是黏的,目前估下來如果連上面那個要換的話,大概還又要再3、40萬。」
來到後陽台擺放早餐價目表,原來這名女房客不只自住,還偷偷接外送單賣早餐,天天開伙室內都油煙,房東都是事後才知道。
房東曾小姐:「後面她就是繳了2個月之後,就一拖再拖也都不願意出來,一直跟我們講說她沒錢,也是有聽鄰居有講到說她其實,前一個住的地方其實也是有欠(房租),所以才急著要搬過來。」
房東說自己不是第一位受害,房子變髒亂,對方沒清理,還反過來說要報警。
房東曾小姐:「因為她合約已經到期了,她們搬家那一天我就有拍一下當時狀況,我就跟她講說請她整理好再給我,她就直接跟我說我私闖民宅要去報警。」
房仲經理陳泰源:「一但有慣犯行為就可能從這個民事賠錢,這個層級拉高到刑事坐牢的風險,只要你有事先預防做租約公證這個程序,那基本上就可以省掉曠日廢時的民事訴訟。」
房東無奈說當初體諒她們家,有行動不便的人要照顧,處處都給她方便,卻換來爛攤子沒人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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