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的垃圾桶,常會設在公車站牌、捷運站出口附近,或是人多的地方,但這是方便行人臨時有垃圾要丟,卻有民眾把家裡的垃圾也拿出來丟,有民眾拍到,一名婦人直接拿著2袋垃圾、以及回收物品,放置在公用垃圾箱旁,台北市環保局指出,稽查違規者,最高可開罰6千元。

附近居民:「經常有很多(垃圾),幾乎每天都有,我一天走(經過)2次,幾乎都會看到,垃圾袋很便宜啊,一個才幾塊錢而已。」

記者林莉:「明明知道在這邊亂丟家用垃圾被抓到會被開罰,附近中正國宅以及新和國小也被點名,有個花圃是亂丟熱區。」

根據台北市環保局統計,今年1到3月總共取締開罰745件,而前3名行政熱區,第一名中山區有130件,士林區121件還有內湖區96件,環保局也說如果一直被丟家用垃圾就會考慮移走,隨時做滾動式調整,尤其是鄰近住宅處會比較明顯。
如果民眾騎車或開車來丟,會依車牌查車主告發,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到6000元罰鍰,蔣萬安市長2月份指出,有7成市民希望增設垃圾桶,評估後有需求就能設,不過目前環保局,依舊維持2000個垃圾桶沒有增設規劃,畢竟垃圾箱旁都已經貼嚴禁家戶垃圾了,還是有人不守規矩,家裡的垃圾只能等垃圾車來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