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翻車意外,都撞擦撞2輛路邊停車,自己翻車了。一是凌晨發生在苗栗市,駕駛酒測值0.41,公共危險罪移送,另一件是中午發生在台中豐原,目擊者看到肇事駕駛眼角受傷,但是他落跑了。
附近民眾vs.記者:「(聽說撞得滿嚴重的)對啊,(酒駕撞的嗎)對啊聽說是。」
他撞的是這輛綠色轎車,當時停放在路邊,它車身毀損,保險桿被撞破,綠色車又往前撞上另一台車。撞了兩車,自己則是翻車。車禍發在5月1日凌晨,苗栗市玉清路。56歲葉姓男子自行脫困,手腳擦挫傷沒有大礙,並未送醫。但是這樣的情況下,開到自撞,是酒駕嗎?
果真是酒駕,酒測值0.41。不用送醫但是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另外在台中豐原大道四段,也發生自小客翻車意外,這輛車四輪朝天,翻車是因為撞上2輛路邊停車,但是肇事者呢,人落跑了。
豐東派出所所長呂禹澄:「警方會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通知車主到案說明恐涉肇事逃逸刑責。」
附近居民說,看到駕駛眼角受傷,還有人跟對話,他自稱報了案,但是警方到達時,他卻先溜了。
附近居民:「那個人有受傷眼角甚麼的,我兒子過去看說一說那個人就跑了,警察就來了來就跑去找找不到人。」
為何落跑,機率最高的是酒駕,不過和他說話的民眾說,沒有聞到酒味,甚麼原因,有待警方調查。至於報案者不能確認是不是肇事駕駛,不過即使是他報案,人沒留在現場,還是肇事逃逸。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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