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將修民法,刪除父母對小孩的「懲戒權」,明訂禁止對兒童有身心暴力行為,包括罰站也不行,如有違規將會被通報,不少家長擔心,管教跟懲戒的界線模糊,像在公共場合小孩哭鬧,不理他,算是不當對待嗎?學者建議修法的同時,應該訂定相關配套。
小孩不聽話,家長給予懲罰,小心過頭將會遭法辦,現行民法規定,父母可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監察院認為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法務部將修法,刪除父母的懲戒權,父母教養要尊重子女的人格,不得對子女有身心暴力行為,包括罰站也不行,精神暴力,包括經常威脅,辱罵,或是取笑也不允許,如違反規定,老師、社工、警察須在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但其中有不少灰色地帶,像是小孩硬是不吃飯,家長把飯菜收起來,讓他少吃一餐,或是小孩在公共場合哭鬧耍賴,家長在旁冷處理,這些,違法嗎。
民眾:「小孩子不會說不給他吃,只是說會罰站,我覺得這是很正常,因為不對就是要讓他知道,現在小孩子就已經很難管教了,再多了這個(修法),小孩子更難管教。」
民眾,:「現在小孩都很聰明,都很懂,你只要跟他講,養成習慣,什麼事都用溝通的,我覺得都沒問題。」
民眾看法兩極,有人認為,應該保護孩子,也有人認為,修法將剝奪父母的管教權。
衛福部保護司簡任視察林春燕:「如果你是合理的,我只是用一些方式去導正孩子,我使用的這些手段的強制力,沒有造成孩子身體上的痛苦,或許他就不會被認為,你不當對待小孩會被通報。」
幼年時期承受的語言和身體暴力,未來都可能影響人格發展,監察院提出,全球目前已經有60個國家立法禁止兒童體罰,南韓2021年,刪除父母懲戒權,日本也在去年修正相關規定,因應國際趨勢,不得不修法,但欠缺完整配套措施,恐怕讓家長擔心,父母更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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