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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監視器! 警擅剪民宅「楊桃樹」判賠

記者 王馨曼 / 攝影 柳中屏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4/23 12:1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父親親手種下的楊桃樹,被警察跟包商剪禿,氣得提出國賠,台北市一名梁小姐說,30年前父親在住家院子內種了1株楊桃樹,卻在3年前被警方以「遮住監視器角度」為由,要監視器包商修剪樹木,雙方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擅自把原本茂密的枝葉修剪成光禿禿, 直到她回家後才發現老樹被破壞,氣得提出國賠,最後法院判決北市警局跟包商都有疏失,各賠2萬元。

屋主梁小姐:「這根為什麼斷掉了?因為樹生病了。」

指著庭院內種了30多年的楊桃樹,梁小姐越說越生氣,3年前,某天下午回到家一看,赫然發現楊桃樹怎麼被剪的光禿禿,地上全是被剪斷的枝葉,詢問里長後才知道,原來是警方要監視器包商動的手。

梁小姐:「它不只是一棵樹,我甚至把它視為是一個神主牌,這是父親兒時的記憶,所以父親當年有能力、家裡可以種樹的時候,他就回到老家去挖了老家的土(種樹)。」

99年初,台北市警局在梁小姐家附近安裝路口監視器,有員警發現畫面怎麼綠綠的,打電話要監視器包商劉先生去看有沒有故障,後來查出是監視器被「楊桃樹」遮蔽,擋住了1/3以上的鏡頭。

修剪當天,員警有勤務不在場,請包商自行處理,並通知里長會同協調,但梁小姐不在家,包商未經同意就把枝葉剪斷,直到梁小姐回家才發現老樹被破壞,氣得訴請國賠,最後法院判決,北市警局有疏失,應國賠2萬,包商跟工人也要賠2萬。

被告監視器包商劉姓包商:「我幫她修這個樹也沒有什麼既得利益,而且那天大熱天,我連中飯都沒有吃。」

包商表示,之前曾經協調也道歉多次,但都沒有共識,梁小姐對於判決也相當不滿,認為一般人民如果修剪政府的行道樹依法要罰5萬元,政府亂剪人民家裡的樹卻只賠2萬,實在不合理,不排除再上訴。

#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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