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翔國中一名梁姓女教師,2021年12月擔任學校導護媽媽,慘遭一名闖紅燈的林姓駕駛開車撞飛,腦部因此重傷,四肢失能如同植物人,肇事的林姓駕駛到案坦言,自己趕著上班,沒注意交通號誌和導護人員。法官一審認為,林男符合自首條件,判處1年6個月,檢方認為判太輕上訴,二審法官認定,林男險些撞上3名學生,還導致梁女殘疾,且至今仍沒賠半毛錢,近日改判2年2個月,可上訴。
2021年12月1日,上午7點多,正值學生上學時間,任職鳳翔國中的梁姓女教師於路口站導護,見燈號轉變,持交管旗護送孩童過馬路,人都已走到馬路正中間,卻遭一輛黑色轎車從側面高速衝撞,梁女整個人噴飛近3層樓高,肇事的林姓駕駛發現撞到人緊急煞車,又擦撞一旁騎腳踏車的學生。
事發當下,梁姓女教師的媽媽載著梁女還在讀幼稚園的么女,目睹一切,嚇壞祖孫2人,梁女也因撞擊導致呼吸衰竭、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右側腦內出血、硬膜上出血及硬膜下出血、四肢擦挫傷,送醫治療後,仍因腦傷造成四肢機能永久喪失、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極度障礙,形同植物人,生活起居都要人照顧,家屬更怒控肇事的林男不聞不問。
林男偵訊時坦言,自己趕著上班,沒有看到燈號轉變,和護送學生的導護老師,檢方複訊後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起訴,不過一審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林男肇事後主動到案,符合自首減刑條件,判其1年6個月徒刑。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林男跨越雙黃線、闖紅燈,造成梁女重傷,家屬也承受重大精神痛苦,且林男迄今沒賠半毛錢,改判他2年2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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