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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賺黑心錢!改標賣過期1年巴沙魚 負責人50萬交保

責任編輯 林弘笙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1/18 21:3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8 21:34
改標賣過期魚,負責人50萬交保。(圖/TVBS)
改標賣過期魚,負責人50萬交保。(圖/TVBS)

知名連鎖鍋物店「江小漁鴛鴦酸菜鍋」被查獲過期巴沙魚達39噸等食材。台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餐廳所屬的2家公司負責人涉偽造文書等罪,諭知新台幣50萬、10萬元金額交保。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案件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指西區連鎖餐飲業者「江小漁鴛鴦酸菜鍋」儲存過期巴沙魚(鯰魚),銷售給加盟商及提供消費者食用。

 

經衛生局於1月13日通報檢方後,檢方立即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並會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彙整相關資料偵辦。

檢警於16日至香椒國際開發公司位於台中市西區的總公司、西屯區福科路廠區等處搜索,扣得相關出貨明細、產品售價表、加盟合約書等證物資料,並查獲疑似過期的魚貨及醬料。

檢方並傳訊涉案公司體系的台中市大墩店、彰化縣員林店、南投縣埔里店等3家加盟店人員,確認相關案情及過期魚貨流向,並訊問某牧場人員,追查涉案公司是否確實將過期魚貨、醬料送往牧場報廢作為飼料,以防止過期魚貨流入市面。
 

經檢方複訊後,認定「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所屬的香椒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楊男、威晶國際企業公司負責人戴女,涉嫌行使變造私文書、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為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50萬元、10萬元交保。

中市衛生局指出,涉案業者於民國108年7月至12月間進貨,保存期限為2年,包含總店、倉庫及加盟店在內,現場查獲逾期的巴沙魚總重約3萬9140公斤(到期日分別為110年9月4日、11月7日)、芙蓉魚570公斤(到期日110年2月16日),以及醬配料等56.68公斤(到期日111年5月31日),查扣品已全數封存避免流入市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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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交保#過期#火鍋店#江小漁#巴沙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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