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還能牽車,找車位嗎?律師解釋,酒駕有幾個要件,必須在道路上行駛,車也要呈現發動狀態,但不要以為看到警察「再熄火」就沒事,要是被發現引擎熱熱的,或是員警遠遠就看到你「正在騎車」,酒測超標,都算酒駕,新北市就有一名男子,只是把機車從地下停車場,移到馬路邊,但因為途中「騎一小段路」,當場被逮。
剛停好車,黑衣騎士就被攔下,原來他沒戴安全帽,正巧被警察遇到,只是員警才靠近一點,就聞到酒氣味,懷疑不對勁。
員警vs.騎士:「你昨天喝的喔,來偵測器,嗶!不用測就亮了,我昨天喝的。」
員警vs.騎士:「等一下,你這邊先簽名,你吹完是數值0.29,超過0.25。」
54歲王姓機車騎士酒測值0.29,坦承前一個晚上10點多,喝了兩三杯高粱,以為睡一覺中午了,酒精應該也退得差不多,要把停在社區地下室的車移到外頭,沒想到騎這麼一小段路,沒戴安全帽,酒駕曝了光,無照上路的秘密,當場露餡。
記者李潔:「酒後不開車,但怎麼樣才算是酒駕呢,第一要件是,你必須是騎在馬路上,換句話說如果你喝了酒,還想要牽車,只能限定在私人土地或是停車場,但是要注意,如果你騎到馬路上,就可能被認定是酒駕。」
依照刑法185之3酒駕規範,酒後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駕駛」意味著有發動、有使用,動力交通工具也就是汽機車與電動車。
律師林冠宇(非當事人委任):「一般民眾聽到都是刑法酒駕,它有三個要件,第一個是說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第二個是它要發動引擎這個動作,第三個是在公眾可以往來的道路,他在私人土地,他用牽的這個不算,他在私人土地,就算他是發動車子也不算。」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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