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捲入88槍擊案,以及多年前學甲爐渣案的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今(12)日遭台南地檢署起訴,檢方指出,學甲爐渣案地檢署重啟調查,歷時3年多,對明祥馨公司包括郭再欽在內等8名負責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公司法》、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檢方也表示,偵結後,對郭再欽等人的不法所得,聲請保全扣押,經法院裁准,已於12月上旬完成查扣。
檢方起訴書指出,104年8月,檢方認為明明祥馨公司違法在學甲區將軍溪畔的大灣段農地,以及學甲工業區一帶多塊土地,違法填埋電弧爐事業廢棄物爐碴,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對明祥馨公司發動搜索,並至回填的各段檢舉地進行挖掘採驗,移交台南地檢署偵查。
當時因為認為回填的爐渣,是再利用後產品,並非廢棄物,給出處分不起訴,並 還所有扣押證物,後於108年4月間又因當地里長重新檢舉,指稱前案未調查到大灣段農地、學甲工業區一帶,以及某國有地上也有違法填埋爐渣等情事,要求對前案重啟調查。南檢重新偵辦,開挖發現確實有非法回填電弧爐爐渣,並得知後壁案的涉案人賴榮添,也是學甲案的關係人,2案也密切關聯。
但事隔10年,前案證物也都發還給當事人,檢察官2案以原始卷宗為起點,重新比對分析,調閱後壁區爐渣案的的超翔公司、學甲爐渣案的明祥馨公司,2公司98年到104年間相關資料,發現超翔公司98年因88水災,釀成爐渣溢流,後壁區的爐渣篩分場無法繼續營運。
超翔公司負責人賴榮添與魏姓金主,一起找上同樣事業遭遇到瓶頸的明祥馨公司學甲廠,明祥馨的郭再欽同意將爐渣篩分場地,移轉至明祥馨公司廠房,並借用其名義經營,郭再欽發現有利可圖,沒多久也入股賴、魏的爐渣事業,三分期股。
檢方指出,郭再欽明知電弧爐爐碴不能填埋於農地,卻貪圖厚利,由郭再欽利用其擔任學甲農會理事之便,取得大灣段靠將軍溪農地,並以馬姓男子名義登記,提供該土地,再雇用林姓男子用送來自某鋼鐵場之爐渣至農地回填。
檢方估計,違法填埋的爐渣大灣段農地達98,341公噸,學甲工業區達581,629公噸,總計達679,970公噸的鉅量,絕大多數均填埋於郭再欽掌握管領權的土地內。明祥馨公司因違法填埋,節省的「廢棄物清除費」達新台幣18億元以上,從各家鋼鐵廠收取的清除處理費用達3億6千萬餘元。
檢方表示,爐渣案今年10月間偵結後,擬對被告郭再欽等之不法利得聲請保全扣押,經法院駁回要求補件,於11月底重新申請,經法院裁准後,在12月上旬完成查扣被告等財產,之後才公告偵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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