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便宜,竟然扳開停車場「柵欄」把車開走!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把車停在私人停車場約18個小時,車資650元,竟趁凌晨四下無人時,徒手扳開柵欄,開車落跑,業者事後發現報警提告,這名駕駛被依詐欺罪起訴。
記者李潔:「男子沒有繳錢就把車子開出來,他當時竟然是把這個柵欄給扳開,就這樣把車子開走,以為省了停車費,沒想到被提告詐欺。」
警方以車追人,不到一小時就在附近路口逮到他,37歲楊姓嫌犯坦承犯行,供稱當下是因為左手韌帶不舒服,覺得神經好像又斷了,但身上只有1000多元,就怕付了停車費,沒錢看醫生,只是省了這650元停車費,不僅被停車場公司提告,也被檢方依詐欺得利罪起訴。
律師林冠宇(非當事人委任):「假設說這個被告否認犯罪,並且狡辯的話,他可能會被判拘役40天到60天之間,換算成罰金的話就是一天一千元,40天就是4萬塊到6萬塊區間,針對店家的部分,他除了就是說刑事罰金之外,他可以用民事求償的方式,跟這個被告去索取賠償。」
律師解釋像這樣的行為,最重可處一年徒刑,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重點是看犯後態度認罪還是狡辯,只是這名楊姓男子挨告的不只這件,日前徒手破壞別人機車的手機架也被告上法院,這回貪一個小便宜,吃上更重刑責,日後恐怕怎麼算都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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