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也讓外界聯想起2016年時,取締違規停車,遭前保齡球國手吳志展砍傷的員警張家逢,經過休養復健,目前他已經調回桃園老家,在交通大隊擔任內勤的工作,歷經這一連串的狀況,到現在他還是會擔心接觸民眾,更得接受心理諮商;其實他出勤時,屬於交通稽查,只有配警棍和無線電,這回台南的凃明誠和曹瑞傑,同樣是稽查贓車,當時只有一人配槍。
這是2016年值勤時,遭嫌犯砍傷的員警張家逢,當時他任職海山警分局新海派出所,因為開單違停車輛,被前保齡球國手吳志展,持刀砍成重傷,左肩膀左胸以及左手因刀傷,歷經11個月復健休養,一年後返回工作崗位。
遭砍員警張家逢(2017.04):「因為這件事情害我工作停那麼久,對於他真的非常不諒解。」
同樣是值勤遇害,台南這起案件造成2名員警因公殉職,對比當時情形,張家逢當時出任交通稽查勤務,不用配槍只有帶警棍跟無線電,突然被攻擊也難以反抗。
遇害的員警凃明誠和曹瑞傑,出勤查贓車,依照慣例也不用配槍,其中涂明誠當時有配槍。
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徐國智:「本大隊於執行各類交通疏導勤務,律定配戴無線電,用以回報各重要路段交通狀況,另於防制危險駕車、取締酒後駕車,路攔檢或巡邏等攻勢勤務時,依規定配戴手槍及防彈衣。」
因為任務不同,身上裝備也不同,通常都得要兩兩一組,這是最基本的巡邏勤務。
取槍穿上防彈背心,按照SOP,樣樣不能少,因為有配槍,就怕發生意外。
儘管上面下達指令,只要危急狀況就可以開槍,但怎樣才算,定義依舊在模糊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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