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日前被爆出,過去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多次於上班時間,在局長室辦公室內與一名女記者「Y小姐」發生性關係,遭懲戒法院認定「行為放蕩不檢」,判決將他撤職、停止任用兩年。事後監察院認為判決中並未認定丁允恭涉犯「性騷擾」,因此具狀提出上訴。對此,丁允恭妻子蔣婕妤認為「Y小姐」同樣也有公開她和丁的私密照,也是觸犯性騷擾,今(18)日特地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告訴,對「Y小姐」求償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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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婕妤表示因為丁允恭現在在民間公司上班,平日裡不方便請假,所以委由蔣婕妤來對「Y小姐」提出。蔣婕妤說明,之所以會在這個時間點提出告訴,是因為監察院日前上訴,指出丁允恭在臉書PO出與女記者在餐廳合照,構成性騷擾,儘管懲戒法院已經認定沒有性意味,監察委員紀惠容還是認為構成環境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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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捷妤說丁允恭在臉書PO出來的照片,是在餐廳裡面,2人衣著完整,但是Y小姐提供給周刊的照片,卻是2人在私密場合,還沒有穿衣服,另外有一張是丁允恭睡著被偷拍的照片。蔣表示「監察院認定丁允恭的行為,構成環境性騷擾,監察院緊咬這件事情,我們持續的追殺,每兩個禮拜就來一次的訴狀,讓我們兩年不得安寧」,強調女記者貼出照片的行為,應該也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所以今日才會提告求償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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