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45歲的王姓女子,疑似不滿同住的老母親嫌東嫌西,大半夜一個人跑到超商買醉,喝到清晨4點多酒駕回家,因騎車搖晃導致腳踏板上的雜物沿路掉落,加上沒開車燈,引來巡邏員警注意。面對酒測,王女自信滿滿地回,「一定過的啦!」,沒想到一吹酒測值「破1」,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現行犯移送,警方經查,這也是她10年內的第3度酒駕。
女子不斷向警方抱怨,自己跟老母親同住,但做甚麼都被嫌,警方則先安撫情緒,也讓她依照規定,休息15分鐘外加漱口,女子還自信地回,「一定過的啦!」,結果一測,酒測值高達1.11毫克,超標4倍之多。警方進一步查詢,該名王姓女子過去10曾有2次酒駕紀錄,加上這次是第3次,除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外,未來也將依照新制,公布長相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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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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