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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被啃!父母凌虐女兒「腦出血」二審各重判5年以上

記者 紀爰 / 攝影 方志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7/14 19:28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14 20:17

前年四月高雄一名當時年僅3歲的女童,遭父母施暴瘦到剩7.9公斤,消息曝光一度引發外界譁然,最近二審判決出爐,父母兩人都被重判五年以上,只是女童雖然事後被安置到寄養家庭,恢復正常生活,但當初疑似被凌虐到腦出血,造成腦傷,因此現在還要上早療課,持續復健,讓人相當心疼。

圖/TVBS

 
這是當年高雄的三歲女童,被親生父母施暴虐待後,全身插滿管線治療的畫面,如今二審出爐,爸媽都遭到重判,分別求處五年十個月以及五年兩個月。

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那發現孩子受傷的部分,有很嚴重的受虐型的腦傷,那這個部份其實,那認為說這兩個家長,他們應該要接受處罰,應該更重一點。」

高雄市社會局總算鬆了一口氣,因為當初女童遭到虐待,但她的父母親,一開始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一審只被各判一年半,直到社會局要求檢方上訴,而這對虐童父母,上訴後,卻沒有陳述理由,在去年8月被駁回,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女童受虐情形嚴重,已經達到重傷程度,因此重判林姓爸爸5年10個月,媽媽則是被重判5年2個月。

 
圖/TVBS

高雄高分院庭長邱明弘:「法院依據醫院的鑑定報告,認為父母親對小孩的凌虐行為,造成生長發育遲緩的結果,所以本院就改依,凌虐致重傷罪而判刑。」

而檢警調查後,也發現媽媽關係相當複雜,女童母親總共生了5名兒女,但卻分別來自4個不同爸爸,最小的女兒就是遭虐女童,今年也5歲了,2歲前她待在寄養家庭,被養得白白胖胖的,2歲後回到原生家庭,沒想到白天由十幾歲的大姊照顧,爸爸傍晚回來接手,媽媽晚上8點才會回家,只要父母不開心,就會毆打,甚至處罰她不吃飯。

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我們也持續透過早療的方式來,協助孩子在進步,這個身體的進步上可以更快速一點。」

圖/TVBS

本來應該要善盡照顧責任的爸爸媽媽,卻虐待自己的孩子,讓人看了心疼,現在只能透過司法,來替女童討回公道。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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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媽媽#法院#家長#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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