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在夜市從事玩具批發的徐姓男子,106年娶了許姓英文老師,但婚後徐男沉溺於線上遊戲,許女也於婚後,外遇加拿大籍的幼兒園老師丹利威廉,還被徐男直擊兩人當街激吻。協議離婚時,徐男傳訊息表示,願意穿女裝當許女伴娘,結果離婚後,許女與丹利再婚,徐男竟向前妻求償130萬元,一審判賠10萬元,但二審法官認為,徐男願做伴娘,算是允諾許追求第二春,逆轉免賠。
徐男也傳訊息和妻子攤牌,更表示,「以後妳要結婚的話,我要當伴娘可以嗎?女兒當花童」,許女回「伴娘是女生,你是男的」,徐則回「伴娘才能幫妳拿後面的裙、我會扮女裝」,許女冷回「不用了」。
徐男不死心再回,「拜託啦!!我怕你談戀愛瘋了,都沒有早點回家陪女兒」、「現在妳好好的展翅飛翔吧,像個天使一般,像我一開始第一眼看到妳的姿態,不用害怕飛得不好,我會在地面仰望著妳,摔倒了或踉蹌了我隨時都會飛撲式的接著妳的,還記得飛撲抱嗎?妳老是閃不過呢…」、「以後讓女兒叫他(丹利)叫他DADDY,如果你們結婚的話…你想這麼遠囉,要嫁到加拿大去了是嗎?…那你今天就是約會吃完飯大概幾點回家?」
2人也於108年12月辦理離婚,隔年底許女和丹利再婚,徐男針對婚姻期間丹利和許女在甘泉魚麵激吻、摟抱的行徑,向2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民事求償130萬元,一審高地院判決2人必須賠償10萬元。
但許女和丹利不滿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根據對話紀錄,徐男已知前妻,有談婚論嫁之對象,對此並提供建議與祝福,且要女兒叫丹利爸爸,知道2人將有遠嫁加拿大之可能,已允諾許追求婚姻第二春,侵害配偶權不成立,求償無理,判免賠,全案不得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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