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新北市蘆洲區永樂街巷口發生一起車禍案件,一名60歲的施姓男子騎乘機車時,和另一輛廂型休旅車車發生碰撞,但是汽車駕駛卻找來一名陳姓男子「頂包」直接逃離現場。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查出肇事者另有其人,而陳男涉嫌藏匿人犯,遭法院判處拘役30日。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於去年7月12日凌晨3時許,在張姓車主不知情的狀況下,將要價將近300萬元的廂型休旅車借給綽號「小胖」的人開,不過「小胖」卻於凌晨4時13分時,沿著新北市蘆洲區永樂街往環堤大道方向,行經永樂街38巷口,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60歲的施姓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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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男當場連人帶車慘摔倒地,造成他左側第4趾近端趾骨閉鎖性骨折、左腳大拇指撕裂傷3.5公分、左腳第2趾撕裂傷3公分等傷害。但是「小胖」卻沒有留在現場協助救護,而是直接步行離去,並打電話聯繫給陳姓男子到場,幫忙頂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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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向員警謊稱自己就是肇事駕駛人,還製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蘆洲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但員警調閱路口相關監視器畫面,卻發現肇事者根本另有其人,將陳男依藏匿人犯等罪移送地檢,檢方偵查後起訴,法官認為陳男,意圖使真正肇事者隱避脫免刑責而頂替,妨害偵查機關追訴犯罪的正確性,考量他坦承犯行,並且與施姓騎士達成和解,判處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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