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女子,2020年初,騎車在路上,卻因路旁狗狗衝出,閃避不及,重摔在地,最後傷重不治,當時警方循線追查到飼主,他卻說狗不是他的,檢方在機車上找到一根狗毛,驗DNA後確定就是他養的狗,將他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二審都判有期徒刑8個月,但他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現在被駁回,定讞,必須入獄。
新竹市交安組分隊長劉又壬:「積極調閱相關路口,及行進間的監視器畫面,有效還原狗兒的出現,及狗兒肇事後離開,進而發現飼主。」
時間回到2020年2月8日,上午8點多,王姓女騎士,在新竹市牛埔路,遇上死劫,急性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骨折,送醫搶救6天,仍然回天乏術,當時警方找到狗狗飼主,孫姓男子,但他卻辯稱說「不是他的狗」,甚至開庭時,他還說當天沒放狗出門,但檢方進一步追查,在機車底盤找到一根狗毛,鑑定比對DNA,確認就是他的狗,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在歷次審判中,孫姓男子始終不承認犯行,更沒有任何賠償意願,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一、二審皆依過失致死罪,判8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必須入獄,全案定讞,1根狗毛成為鐵證,這下真的賴不掉,沒管好寵物,狗狗闖禍,導致女子命喪街頭,飼主現在得到牢裡,好好面對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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