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五、第六分局有3名員警,於酒店門口執行守望勤務時,卻沒有在警車外執行勤務,反而是坐在警車內追劇,遭路過民眾錄影檢舉。警方表示,此事情查證屬實,3人都已記申誡處分,務必落實勤務,會再加強教育。
台中市第六分局蕭姓警員與李姓警員上個月29日凌晨3點多,在青海南街執行守望勤務時,並未依規定在巡邏車外執行守望,蕭員還在副駕駛座用手機觀看影片,並未依規定站在車外執勤。警察值勤守望,目的是提高見警率並保持警覺,一發現有人酒駕或打架鬧事,都能立即處理。
而昨(7)日凌晨,台中市第五分局黃姓員警和另名同仁,在中清路某KTV前執行守望勤務,他們2人都坐在警車內並未下車,未依規定在巡邏車外執行守望,黃姓警員反而坐在車內用手機觀看影片,被民眾錄影蒐證達3分鐘長,警員也沒有任何察覺。
警方表示,經過查證後,這兩起事件皆屬實,他們三人未落實勤務且欠缺警覺性,已依規定記申誡處分,並列為案例教育,已要求警員務必落實勤務,若再有違反者會從重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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