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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夫月入10萬妻嫌少 「求漲3千零用錢遭拒」怒離婚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5/31 16:37
最後更新時間:2022/05/31 16:37
北部一名法官不滿妻子長期霸凌憤而提出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北部一名法官不滿妻子長期霸凌憤而提出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北部一名男子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擔任法官,平均月薪有10萬元以上,不料妻子卻嫌棄薪水太少,逼他兼差賺錢,且每個月只給1萬元零用錢,妻子甚至還長期肢體暴力和言語、精神霸凌,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一、二審皆判准,妻子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男子月入10餘萬元卻還被妻子嫌棄太少被逼迫兼差賺錢。(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法院判決指出,曾姓男子與張姓妻子在1987年4月4日結婚,婚後育有2子,目前皆已成年。曾男控訴,他自1997年10月開始擔任法官工作,妻子是專職家管,他每月薪資約10萬餘元全都交給妻子管理,不料對方每月僅給他1萬元生活費,還得拿來繳水電瓦斯和電話費,繳完後約剩6千元,他曾向妻子多次爭取每月多3千元生活費,妻子卻恥笑他薪水太少。
 
人夫受不了訴請離婚法院判准。(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除了金錢管控外,曾男還指控張女長期言語和精神霸凌,而且對方脾氣火爆,若不順她意就會動輒咒罵,甚至還丟擲茶杯和瓷碗等。曾男更控訴,妻子假借投資和保險儲蓄等名義,盜領他存款,導致雙方財力差距甚大,長子甚至受不了妻子控制,23歲就離家出走。
 
更多新聞:為「搬出去住」起衝突 台中女一刀刺背61歲母鬧人命
 

法院審理後,審酌相關事證,認定張女平日言詞鋒利,每月僅給丈夫少許生活費,導致彼此長期心生怨懟,夫妻互信互愛基礎早已蕩然無存,婚姻關係嚴重破裂,且雙方分居至今婚姻難以維持,因此判准離婚。張女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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