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覺民路上,有一處公車站牌,設在飲料店及餐廳外面,周邊相當熱鬧,也造成亂象!因為不少駕駛認為「只停一下就離開」,違停在公車站上,導致公車不能停靠到路旁。就有民眾直擊,長輩只能拖著買菜車,跑到馬路上追公車,相當危險。
搭公車民眾:「停在那邊的車子,車頂就是遮住了所以說看不到,我們看到公車就趕快跑到外面去了。」
搭公車民眾:「就是造成我們不方便,違停很危險呀。如果對方違停的話,我們要下車很容易發生車禍。」
被罰民眾:「我來買飲料啦,(這邊停車位也真的很少嗎)對。」
警笛聲響個不停,果然抓到來買飲料的駕駛任意違停,立刻開罰單伺候,其他違停車也不敢再多留,火速離開。只是人行道上還是擠滿機車,搭公車民眾只能伸長脖子,才能看得更遠。其實交通部過去就針對公車站10公尺內加重罰鍰,汽機車最重會挨罰1200元。
附近店家:「公車永遠沒辦法好好的,停在他原本應該停的位置上面,等公車的人勢必得要走出去上公車。」
三民二分局交通組長高志正:「今年1月1日迄今,違規停車的案件有32件。」
4/30檢舉新制上路後,常見的「紅黃線」不得舉發,只能打給110請警方幫忙排除,只不過在「公車站牌」或是消防車出入口臨停,都屬於嚴重影響用路人,可以向警方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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