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詹姓空姐與義大利籍富商藍姓男子爭8歲女兒監護權,北院一審裁定監護權屬藍男,詹女不服提抗告,北院二審今天開庭,雙方均未出庭,僅委任律師到庭,盼以調解方式解決。
藍男與詹女爭取8歲女兒親權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今年1月裁定由藍男單獨行使親權,另裁定詹女須3月14日交付子女。女童日前手寫致總統蔡英文與法官信,拜託「小英總統」與法官們讓她留在台灣。
台中地院執行官會同藍男的律師,3月14日前往女童就讀的學校執行交付,但女童情緒不穩,不願意離開學校,執行未成功。
詹女向憲法法庭聲請就確定終局裁定為裁判憲法審查,並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1項規定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3月18日裁定,在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停執行。
此外,詹女不服北院一審裁定由藍男單獨行使親權,提起抗告,北院二審今天開庭,因藍男已回義大利,並未現身,僅委由律師到庭;詹女沒有現身,同樣委由律師出庭。
本件一審是由獨任法官裁定,二審由另3名法官組合議庭審理,今天二審庭內僅釐清程序事項,也因涉及家事案件,不開放旁聽。據悉,有律師提及,希望透過調解方式解決女兒監護權一事,以減少親情撕裂、程序痛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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