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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男砍頸43公分縫百針 檢方簡易判決受害家屬怒

記者 徐慧珠 / 攝影 顧守昌 武紹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4/06 12:35
最後更新時間:2022/04/06 13:41
圖/翻攝自網路
圖/翻攝自網路

台南市有1名19歲的高職生,因為女性友人表示被前男友跟蹤向他求救,他到場搭救,卻被遭前男友持剪刀割頸長達40幾公分,皮開肉綻,鮮血直流,這名前男友甚至冷血開直播嗆聲,高職生送醫縫了上百針,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檢方偵辦,檢方最後以難認定有殺人犯意,沒傳訊當事人就聲請簡易判決,引發受害者家屬強烈不滿!

穿著灰色帽T的男子猛揮拳,與19歲的高職生扭打在地!

 

女子vs.受害高職生vs.民眾:「xxx!可以幫忙嗎?喂!幫我叫路人!可以幫我嗎?」

圖/TVBS

錄下影片的女子苦苦哀求路人幫忙,男子才停了下來,原來,女子說是遭前男友跟蹤,向19歲高職生求救,高職生開車前來救援,卻被拉下車爆打,甚至持剪刀刺傷,頸部傷痕長達43.5公分,皮開肉綻,臉部、耳朵、頭部也有撕裂傷,鮮血直流!高職生怒控,20歲的嫌犯當時還開直播嗆聲。

 
受害高職生:「拿手機開直播,丟一包衛生紙給我,他在直播上面講說,這個人剛被我砍,然後整包衛生紙送給你!縫了大概3、4個小時,我問醫生說有縫了幾針?他說他也不清楚,可能有上百針。」

前男友疑似吃醋傷人,發生在2月23日晚間,警方偵辦後,依殺人未遂罪,將嫌犯送辦,沒想到,檢方卻聲請簡易判決,認定沒有對致命部位造成嚴重傷害,也沒持續攻擊,沒有提起公訴。

圖/TVBS

受害高職生爸爸:「對方以傷害來判決,我兒子傷了這麼重的情節看,應該是以殺人未遂來起訴才對,令我很不服氣!」

受害家屬不滿對方只獲輕判,繳納罰金就沒事,法界人士表示,檢方可依傷害提起公訴,由法官審理判定,較為妥當,聲請簡易判決,恐怕侵害被害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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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醋#殺人未遂#輕判#罰金#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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